3月27日,财联社报道称:北京“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文件被废止。对此,北京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证实,消息属实,离婚后购房不再受离婚年限限制,已从今日开始执行。
2021年8月4日,北京住建委政策规定,北京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2023年9月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正式官宣北京取消“认房认贷”,明确: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在执行细则中,若夫妻双方离婚满1年,名下无房,可认定为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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