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曲智静 1月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租购并举”的决策部署,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进一步优化提取业务办理,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依据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增加异地商贷、公积金贷款;租房;大修、翻建、自建北京行政区内自住住房等7种新申请情况可按月提取公积金。
此外,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日起,“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三个提取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申请以上提取事项,按要求提供相应办事材料,审核通过后网上办结。
通知原文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租购并举”的决策部署,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进一步优化提取业务办理,现结合北京实际,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
职工在我市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依据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与北京市保障房建设部门合作,推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按月还租”,减少租房提取的中间环节,实现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冲抵房租。
二、7类提取事项增加按月约定提取周期
职工新申请7类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时,新增按月提取的周期选项。对已生效的约定提取,职工可依据自身需求,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住房公积金柜台将约定周期调整为按月提取。
三、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另行制定。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日
您可以拨打 400-606-6969 与客服人员电话咨询
扫一扫,上方二维码
许下买房心愿,优先选房享独家优惠
楼盘点评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