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8月5日晚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公众号安居北京发布文章称:今年上半年,受需求释放、“学区房”、违规资金流入等因素叠加影响,本市二手房成交过热,价格上涨。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我市保持从严调控的政治定力,着力“打补丁”“堵漏洞”,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住建委于8月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自8月5日起,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告》发布前提交离婚申请,尚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后仍然按照原先的政策执行。
此次北京政策,用两个通俗例子可以更清晰说明。第一,对于京籍家庭来说,如果已有两套房,那么夫妻离婚,三年内不允许购房;第二,对于非京籍来说,若已有一套房,那么夫妻离婚,三年内同样不允许购房。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解读称,此次政策明确,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从这里可以看出,其属于限购打补丁和升级的导向。对于相关家庭来说,通过离异方式来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已经难以走通。这也堵住了借假离婚来变相炒房的行为。
而这并不是北京首次对“假离婚套取购房资格”行为做出限制。2017年3月24日,央行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并规定: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而此次北京将达到限购标准的有房家庭离婚后购房时间延长至3年,与深圳、上海一致。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分析,此次政策的推出旨在控制价格过快上涨,首先从需求端加强管理,其政策效果有待观察,不排除年底之前政策继续加码的可能性。
原文如下:
京建发〔2021〕243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
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本公告自2021年8月5日起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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