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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天地经营权纠纷寻求仲裁解决

http://bj.house.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08:02  第一财经日报

  曾经作为台湾地区和大陆百货业界合作标志性项目的北京新光天地,目前正陷入一场两大股东间的经营权纠纷。昨日有消息称,双方矛盾已升级,新光三越百货正式在香港提出仲裁,希望循香港仲裁的法律途径,解决与合资方北京华联集团的歧见。

  新光天地购物中心位于北京朝阳区CBD,定位高端百货,该项目最引人关注的是其资方背景,一方是台湾新光集团,掌门人吴东进吴家与王永庆王家、辜振甫辜家等并称台湾新五大家族,而另一方则是北京华联集团,是大陆百货零售界大型集团之一。2006年3月,双方以各占50%股权的形式成立了华联新光百货(北京)有限公司,经营新光天地。

  最初成立华联新光百货(北京)有限公司时,董事长是北京华联董事长吉小安,总经理是台湾新光三越百货公司总经理吴昕达。但据接近新光天地的人士透露,新光三越和北京华联的合作并不愉快,有关经营权的争夺不断,鉴于双方都各占一半股权,所以很多事很难处理。此前又有消息称吴昕达涉及敏感经济问题,于是北京华联趁机解除新光三越对新光天地的管理权等。

  昨日有消息称,新光三越因北京华联实质掌握公司经营管理,近几个月新光天地无法正常召开董事会会议,以致影响到与厂商签订经营合同及款项支付等。新光三越决定根据合资合同规定的仲裁条款,在香港提出仲裁。新光三越百货贩促部经理周宝文指出,新光三越与华联集团在香港签订合资合同,公司高层经过审慎评估,决定依合资合同的机制,循香港仲裁的法律途径,正式提出仲裁,目前静待仲裁结果。

  对此,华联新光百货(北京)有限公司方面表示,现在对该纠纷事件的处理,上级还没有给予任何可以对外界明确公开的说法,但北京新光天地依然正常运作,经营权纠纷没有影响日常经营。

  业界分析,双方各占50%的股权模式很容易使运作效率低下或发生矛盾,因为没有任何一方绝对控股。且百货是非常区域化的行业,不同地区的经营者理念有很大差异,产生分歧很常见,双方又都是强势集团,很难作出让步,因此矛盾自然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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