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时代的房产黑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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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1:40 新地产 | ||||||||
文/陈劲松 类似的话,还有人曾讨论过“当娱乐进入谢霆锋时代”,一个必须依赖炒作的注意力经济时代。锋菲风波之后,我在香港九龙尖沙咀,看到谢霆锋的广告牌已经盖过了天王黎明,谢霆锋终究是被媒体炒红的,尽管至今也说不上他唱过什么歌,演过什么戏。
不妨,我们也来推究一下,当地产营销进入网络时代。 (一)网络营销的另类图景 当地产营销进入网络时代的时候,我们看到了一些另类图景: 图景一:网络大侠崭露头角。 虽然网络大侠设坛论剑,难免有营销的味道,但还是要分一分类。一部分基本上是个人爱好,或出于打抱不平,或出于沟通信息,站在消费者立场回答各种问题的,属于纯网络大侠;如果这之间还必须跟“某某工作室”、跟“脱产”、“以网为生”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那么,所谓侠胆义肠,说到底,还是一种有目的、有利益的赚钱手段。这类大侠就是营销类大侠。 图景二:“虚拟责任制”和“灌水造势制”。 所谓“虚拟责任制”,就是在网络这个虚拟社会里,虚拟人说话,真人可以不负责任。比如在网上说高档房价要大跳水,结果没跳,买房者受损,谁也不用负责任。 但是坛子火不火,关键靠灌水;人气旺不旺,积分最重要。因此,在每个坛子上都会看到很多马甲,有的受雇于人,有的干脆一人身兼多个马甲,总之,一定要将话题爆炒成热点才好。 图景三:以说不好,赚取公信力,进而公布出场费。 传统营销是专业分工的一种,设有专业门槛,因此明码标价“出场费”(如佣金)。传统营销因为明着收钱,“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因此,一般都是说好话,公开代表商家的利益;网络营销的门槛则必须先赚够实足的人气,抬高个人身价,再公布出场费。通常是先说坏话,再说好话,明着代表民间声音,暗着维护商家利益。 图景四:营销手法标新立异。 比起传统营销,网络营销不仅既快且广,而且手法也独特。这里试着罗列了几种必杀技: 1.局部放大法。比如发现某楼盘墙体有点裂缝,于是放大到整个项目施工质量有问题。 2.先声夺人法。网络营销最吸引人的就是提供了楼盘甚至还在圈地、在打地基阶段的详细信息,总之,一定要赶在正式信息公布之前发帖。 3.语言修辞法。注意观察,网络营销一般是多用形容词,少用名词。 4.事无巨细法。跑盘流水账绝对是“招牌菜”。 此外还有“为民代言法”、“以骂取势法”等等。当然,这也可能只是我的一己之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