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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中国GDP2009年增速上调为9.1%

http://bj.house.sina.com.cn/biz/  2010年07月03日08:4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马文婷)国家统计局昨天发布《关于2009年年度国内生产总值(GDP)数据修订的公告》,宣布将2009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上调0.4个百分点,由同比增长8.7%调至同比增长9.1%。 

  经初步核实,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34050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515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增长速度为9.1%,比初步核算数提高了0.4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初步核实所使用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是各专业统计年报、部分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较初步核算使用的进度统计资料更加全面可靠。 

  初步核实,去年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5226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251亿元,增长速度为4.2%,与初步核算速度相同。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57639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681亿元,增长速度为9.9%,比初步核算数提高0.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47642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4724亿元,增长速度为9.3%,比初步核算提高0.4个百分点。按初步核实数计算的三次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占10.3%,第二产业占46.3%,第三产业占43.4%。 

  对GDP数据进行修订,是我国GDP核算制度的重大改革。经国务院批准,2003年开始,我国GDP核算要经过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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