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报报道,相关部门正研究在湖南、湖北各选取一个城市进行物业税的试点实征,但是征收范围仍然是商业地产,不涉及居民住宅。 报道称,据消息人士表示,国税总局去年底已经开办了湖北、湖南“两型社会”房地产评税业务培训班。国税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在该培训班上明确表示,湖北、湖南两省将进行物业税的先行试点改革,要求试点地区从事试点工作的人员熟悉房地产评估的基本理论,掌握应用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的基本方法,并学会操作应用软件。
相关链接 | |
两湖商业地产物业税将试点实征 2010-06-01 08:23
马光远称物业税应调节贫富差距 2010-05-10 11:08 陈志武:物业税应保障百姓利益 2010-05-10 11:04 潘石屹称物业税不会推出 2010-05-04 13:00 观点:物业税等新税已经宣告死亡 2010-04-30 08:15 黄云香:物业税为何多次被开征 2010-04-27 08:21 物业税变形房产税上半年择机出台 2010-04-26 08:29 陈云峰:开征物业税无法降房价 可能适得其反 2010-04-23 1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