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宇)1月24日,市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教授刘桓昨天在政协会上表示,虽然离居民住房开征物业税还有一定距离,但商业地产已经具备了开征物业税的条件,北京可率先尝试实施。
刘桓说,征物业税可以分步骤实施,第一步就是商业地产征物业税,现在条件已经具备。通过这个办法对房地产的税收做一些调整,变成和物业税接近的方式。
刘桓介绍,物业税是保有税。商业地产已经有保有税种了,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物业税很接近。但做法不是很规范,征收对象也不一样。目前是谁经营谁缴税,其实应该谁拥有谁缴税。所以要改经营者缴税为所有者缴税。改革商业地产征收首先可以规范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的办法,从中摸索经验。
相关链接 | |
北京政协委员: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条件已具备 2010-01-23 16:06
物业税仍无时间表 喊了六年八字没一撇 2010-01-22 11:59 中央称短期内不推物业税 2010-01-12 08:54 狙击高房价 物业税能否起效 2010-01-10 09:46 深圳:短期物业税不会进入实转阶段(图) 2010-01-08 09:04 物业税今年开征不大可能 或先对商业地产试点征收 2010-01-06 09:35 叶檀:征收物业税和加息是遏制高房价杀手锏 2009-12-23 10:25 物业税开征仍无时间表 或改称房地产税 2009-09-24 07:53 开征物业税将引发商业地产模式之变 2009-06-18 财政部征物业税拟从商业地产开始 2008-02-21 物业税“空转实” 挑动投资者神经 2007-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