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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二字或将左右三联商标案胜负

http://bj.house.sina.com.cn/biz/  2009年09月23日08:58  第一财经日报

  现在,无论怎么形容“鉴于”这两个字的重要性都不过分,因为对“鉴于”的理解或将最终决定两家“三联”谁生谁死。

  22日,三联商社(600898.SH)诉山东三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联集团”)商标纠纷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双方争执的焦点集中在对“鉴于”一词的理解上。

  今年5月,三联商社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请求法院判令:三联集团立即停止将注册号为“779479”的“三联”商标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行为;三联集团将“三联”商标无偿转让给三联商社。

  在22日的庭审中,三联集团诉讼代理人提出,当初与三联商社前身郑百文签订的商标使用合同,是有前提条件的。这就是合同中的“鉴于”条款。

  该“鉴于”条款的内容有两条。一是许可人(三联集团)是三联服务商标的所有权人;二是许可人是被许可人(当时的郑百文)的第一大股东,积极支持被许可人的发展。

  三联集团认为,现在该集团已经不再是三联商社的第一大股东,当初“积极支持被许可人的发展”约定的前提条件已经消失,现在两家成为了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从而已没有义务再“积极支持被许可人的发展”,当然也没有义务继续履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三联集团诉讼代理人认为,关于“鉴于”的含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表示以某种情况为前提加以考虑。“鉴于”条款不仅是整个《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且地位极为重要。

  而三联商社诉讼代理人、观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曲艺则认为,“鉴于”条款,只是一种事实性的阐述,并不能构成前提条件。

  由于争执的焦点十分清楚,昨日的庭审进行了一个半小时后就告结束。双方都不同意调解,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此前,三联商社公告称:如果“三联”服务商标的权属争议和使用权纠纷未能妥善解决,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将受到严重影响,公司运营面临重大风险。

  22日,三联集团上述相关负责人也称,如果失去“三联”商标,三联集团百多家企业,也将面临重大考验。“三联集团决不会放弃。”

  撰稿人:李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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