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百货

 

太平洋百货正式提出仲裁申请

http://bj.house.sina.com.cn  2010年12月30日09:50  第一财经日报

  还有1日即将迎来2011年元旦,这也意味着太平洋百货成都春熙店与业主方成商集团的第二个阶段十年合作将结束。由于双方相关条件至今未谈妥,所以太平洋百货是否能继续经营春熙店成为一个问题。为保留经营权,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控股”)正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经营至2014年12月31日。

  目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正式受理该案,但尚未开庭审理。

  根据相关协议,太平洋百货与成商集团的合作分三个阶段,目前为第二阶段,截至2010年12月31日,第三阶段为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每一阶段期满的前一年,双方以营业额比例法、合作改合资、向中方保底等为原则商谈下一阶段的利益分配及其他合作事宜,如双方经合理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终止下一阶段的合作。

  成商集团证券事务部有关人员昨日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双方对于下一阶段合作相关条件仍未达成一致,因此根据上述协议,双方最近一个阶段的合作至2010年12月31日将终止。

  假如终止下一阶段合作,意味着太平洋百货将撤离春熙商圈,由于春熙商圈是成都最繁华商业地段,且该店经营也很不错,太平洋百货坚持不愿撤离,于是提出仲裁申请以期保留经营权。

  成商集团昨日公告显示,已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该仲裁申请的通知,太平洋控股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至2014年12月31日,且双方在下一阶段的利益分配方式为:合作企业每年优先向被申请人支付固定收益2600万元,并且被申请人每年可获合作企业年度税后净利润(注:净利润的计算须先行扣除合作企业已支付给被申请人的固定收益2600万元)的50%。

  太平洋百货方面表示,一切看仲裁的结果,但就目前而言,太平洋百货春熙店不会在2011年1月1日起停业撤离。( 乐琰/文 )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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