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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1: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可退房 |
条款规定:商品房地基、主体结构质量、室内空气质量(时限应不低于60日)经检测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详细 |
点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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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2:公建设施交付日期须注明 |
条款规定:开发企业应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配套设施按约定的日期达到使用条件……>>详细 |
点评:公用设施的交付日期在以往的合同中没有涉及,但却是常引发纠纷的由头……>>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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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3:期房施工进度合同中须注明 |
条款规定:签订合同时须写明该商品房所在楼栋建设工程进度状况……>>详细 |
点评:写明签约时的施工进度,可以避免开发商常以种种理由延迟交付日期……>>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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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4:购房人可自行缴纳税费 |
条款规定:双方按照约定方式缴纳税费,购房者可选择不得将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详细 |
点评:双方在签约时可就有关税费的缴纳是否委托进行事先约定,购房人可自行缴纳税费……>>详细 |
焦点5:一房两卖需双倍赔认购定金 |
条款规定:开发商在认购人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该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须向认购人双倍返还定金……>>详细 |
点评:在认购书中约定明确使用“定金”,避免了“定金”“订金”一字之差造成的法律纠纷……>>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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